解除劳动关系及有经济补偿金的类型
贴子被放到了下载区,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花5分钱看看。有不同意见的千万别吝惜墨水,随便涂抹。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09601&extra=page%3D1
类型提出方情形补偿金法条
个人辞职个人提出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企业不支付第三十七条
个人提出试用期内,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企业不支付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企业提供条件不降低或提高企业不支付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个人提出企业提供条件降低企业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到2011年6月30日前为3.5个月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企业提出企业提出不续签企业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到2011年6月30日前为3.5个月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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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树林子 于 2011-4-6 17:46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小树林子 于 2011-4-6 17:47 编辑
MEIQIAN{:5_204:} 呵呵,谢谢分享 表格的形式,还比较清晰。谢谢楼主 一目了然,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挺全面的,谢谢分享{:5_257:} 能看到的图表确实不全面。。。。公司提出的部分没见着。这可是关键部分。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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