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服务期协议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一个哥们作销售的, 他们公司准备派他去泰国培训三天昨天他收到销售主任的邮件 要跟他签一个服务期协议
大概就是 签两年 如违约的话 违约金30,000
我知道公司可以约定服务期,且也可以约定违约金
但想问下各位 关于违约金的额度 劳动合同法或相关法律解释有何规定呀?????
他觉得只是去泰国三天 就约定30,000的违约金 太高了!
违约金的额度不能超过培训费的额度。 我们是按入职年限、职位层级、培训费用来约定服务期限。 回复 2楼 我爱书 的帖子
培训费的额度如何确定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哥们去泰国培训是被邀请 好像没有培训费 主要是机票 食宿等等费用
回复 4楼 chris_lu 的帖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把去泰国的所有费用加起来,包括这期间的工资,只要不超过要应该可以吧 回复 4楼 chris_lu 的帖子
这种情况为什么你朋友不请几天假,自己自费去呢?如果是公司出钱的话,违约的赔偿金额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及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高不高,看这次培训的开销。约定的违约金,不得高于本次培训的培训费用。 芋儿 发表于 2011-4-8 1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把去泰国的所有费用加起来,包括这期间的工资,只要不超过要应该可以吧
工资不能作为违约金约定在服务期里。 芋儿 发表于 2011-4-8 1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把去泰国的所有费用加起来,包括这期间的工资,只要不超过要应该可以吧
这期间工资应该不包括在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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