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案例:一名驾驶员在工作中食指被货物压到,导致第一个关节上侧一小骨头骨折,公司在第一时间带其到医院拍片检查,问题不大,就只用钢板固定,且医生诊断以后不影响生活。治疗费98块。
这驾驶员回家休息了5天就来上班了,其中有三天是他自己感冒发烧(经诊断,不是由骨折引起的感染)。公司咨询过医生,是否需要让该驾驶员多休息一段时间,医生表示没有关系。
在整个过程中,公司承担了所有的费用以及驾驶员休息时间应付薪资。
目前该驾驶员要求工伤赔偿,发放补助金。而公司不认为他构成了伤残等级。公司让员工自己去相关部门进行鉴定,需要公司配合的一定积极配合。
公司为驾驶员购买了社保以及意外保险。如果鉴定结果鉴定下来是“十级工伤”,那么社保及意外保险都如何进行赔偿?公司需要承担多少?不管是社保赔付还是意外险赔付,都需要提供鉴定文件原件,那么是不是可以只走意外险程序?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意外险,一般100块以内的医疗费用是不给予报销的,100块以上按相应额度给予报销。而且意外险的提供复印件是可以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针对上述第二条提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海这里的规定是这样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但是新的《社会保险法》已经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开,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各承担一半。
回复 2楼 haoed 的帖子
走意外险程序的话,公司不需要承担费用了吧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影响劳动能力,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社保与雇主责任险综合理赔下来企业不用承担任何费用的。这种小伤就让他去折腾吧! 回复 6楼 HR剑客 的帖子
奏是奏是,让他自个儿折腾
你的意思是公司没有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只参加商业性质的意外保险? 回复 8楼 福气老高 的帖子
不是,都参加了的
回复 2楼 haoed 的帖子
6个月本人工资嘛,也就一万多块钱,我就搞不懂了,社保局工伤处说十级的话大概要4万多块,公司承担两万多,都怎么算出来的啊?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