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个人行为还是别的?
有个公司的案例引出的观念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希望大家看了之后谈谈你们的看法,希望能帮我解惑了。A小公司行政人事部有两个人员,此公司搬家到一家物业为国营单位机构的房产,中午吃饭由行政人事部帮忙联系在此单位食堂用餐,员工可以以每餐12元的价格在此国营单位餐厅随便吃,行政人事部没有交代此餐厅是属机关内部餐厅。员工会以为:这家餐厅的经营模式和写字楼里餐厅一样,属于商业交易,不属于被照顾范畴,当然员工也可以选择在其它地方吃或带饭。
一次用餐,员工在前台付钱后用餐,发现并不像承诺的至少一个荤菜,而全是素菜。大家不由得脾气很大,要求退款。但物业方说你们中有一人吃过而不给所有人退钱,行政人事经理也在现场。在一袭人去前台退钱的时候要求行政人事经理共同前往,并希望她帮忙协调。行政人事经理拒绝,依然在那吃饭。退款的一袭人只好自己去退钱。在饭厅,由于这种气氛,物业方人员的语气很不好,说了些难听的话,公司其中一个小伙子和他们的人口角起来,这一切行政人事经理一直在旁边看着并躲在了旁边。当和别人口角的员工坐下吃饭时,这位行政人事经理出现在他旁边,说这名员工惹祸了,对方是物业公司总经理~;而在前台退钱的一袭人没有得到退钱。很气愤的把饭票撕碎甩在地上。到别处去用餐了。
过后和物业总经理口角冲突的员工找行政人事经理谈话,行政人事经理指出:每位员工以各自个人身份到此餐厅用餐,属个人行为。本部门不过是帮忙协调了员工用餐事宜。无义务管员工个人和餐厅的冲突,并且员工个人和餐厅的冲突属员工个人素质问题,和行政人事部无关。
公司老总后来为了平息退款员工的愤怒,退回了员工的饭钱(未通过行政人事部)。至于这笔钱是否与餐厅协调由餐厅退了不得而知~
这事虽然没继续闹下去。但此公司在很多方面都遭到了物业方无缘无故的冷眼,两方关系一直不是很和谐。
了解了这件事我很惊讶这位行政人事经理的做法。很多能调和事件的时候她都没有出现。觉得至少此行政人事经理不是一个很专业的人员。但看了此位行政人事经理的话,我突然懵住了。她似乎也有道理耶??
希望大家谈谈你们的看法?请大家对行政人事经理的言论做以讨论。谢谢~
(本帖仅为职业讨论,希望在讨论中大家共勉,共同进步)
本帖最后由 lilysong 于 2011-4-12 13:30 编辑
人事行政就是个两边不讨好的角儿。。。 定位,如果和企业文化相关,而且作为一个管理者,她都有职责去处理和协调这件事 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之一不就是协调吗? 个人觉得这个企业与外部的矛盾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行政经理必须出现处理这种情况
这确实是员工个人素质行为,别说是别单位的员工食堂,就算是本单位的员工食堂,也不是这样的闹法。
现在的中国人,在外面吃饭,做什么的,总认为自己是大爷,别人是为你服务的;提供服务的应当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接受服务的,也应该将心比心看看自己的素质......
当然,在发生事情的时候,行政经理的不闻不问,甚至躲一边去的态度,也是不正确的,毕竟她还是搭这座桥的~~ 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行政经理应该出面,对于员工非工作时间的事情行政经理无权也无义务去管,这个时候行政经理应该以朋友的身份去劝阻,毕竟会影响到公司。 行政人事经理应该起到一个中间的调解者,这是在推卸责任 其实,人事行政不充当的就是“和事老”的角色!有时候尽管不一定职责范围内的,也要努力去做。 行政经理说得很对,但是依照大多人的想法她有这个义务,所以她不出面协调,就得不到大多数人的理解。正确的是出面协调,之后和员工讲明,这超出了她的工作范围,她只是在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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