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leen_zhu 发表于 2011-4-20 09:11:59

合同到期未续签,张三可以主张合同期满后至离职的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因公司增加了网管的工作给张三,张三如果能注意收集证据,可以公司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去申请仲裁,争取经济赔偿金。

夏天的湖 发表于 2011-4-20 09:13:10

自己主动辞职的话,要在辞职原因栏内填上因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书可以EMS的方式递达至公司,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subway_jj 发表于 2011-4-20 09:37:52

坚决不主动辞职{:5_248:}

reaper_329 发表于 2011-4-20 09:40:07

合同到期未签订合同,张三可以申请自1.31开始至5月份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合同中注明到期未及时续签视同顺延的话,则不能申请)。

yanyan.hi 发表于 2011-4-20 10:01:58

没有续约的话,合同到期后的时间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tina8413 发表于 2011-4-20 10:14:04

大家说的收集证据,都要收集什么证据啊?

hxf731 发表于 2011-4-20 10:17:55

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如果张三还继续在公司干的话,公司是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后期要是跟张三解除劳动关系,张三可以提出公司违法解除,不仅可以拿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第2个月~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且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4-20 10:27:39

先给MARK哥抛个问题:
案例中的现在,是指是么时候?2011年4月?还是2010年5月?如果是2011年4月,那么为什么强盗2010年1月--2010年5月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呢?难道后来补签了?

案例中,2010年2月开始,公司没和张三续签劳动合同,但一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固张三可以争取2010年3月开始的,到2011年2月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情形1、现在,指的是2010年6月,张三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离职,可以追讨2010年3月--2010年5月共3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两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 情形2、现在,指的是2011年4月,张三在2010年6月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了离职,可以可以追讨2010年3月--2010年5月共3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两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但但2010年3月的双倍工资已过失效,所以只能追2010年4月20号至2010年5月的双倍工资,及两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PS:过了5月之后,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两部分都会过时效; --- 情形3、现在是2011年4月,2010年6月公司和张三补签劳动合同,但开始时间签的时2010年6月,出现了2010年2月--2010年5月的合同空白期,现在,也是时效问题,只能追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5月的双倍工资,没有经济补偿金。

luyifei26 发表于 2011-4-20 11:03:05

注明合同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视为延续,就可以不签合同了吗

lin187 发表于 2011-4-20 11:26:42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有双倍工资,即从2010年1月31日开始至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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