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日期的问题?
咨询个低智能的问题,如果员工2011年5月8日最后一天上班,5月9日就不来了,那他的离职日期应该说是5月8日还是5月9日呢?我们的话就是5月9日,离职当天办手续的话是不算出勤的,当然也就没有工资,既然8号上班了,就得发工资 以离职证明上注明日期为准。 最后一天上班是5月8号,5月9日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不算出勤。但备注时要注明离职截止日期是5月9日离职的。 应该是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一天 回复 1楼 HR-妞 的帖子
离职日应该是最后工作日的次日。
自5月9日起结束劳动关系 回复 1楼 HR-妞 的帖子
离职日期一般就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日期,既然5月8日最后一天上班,那么就表示这天是在履行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最后一天都是在办理离职交接,这是法规法律规定的内容,属于履行劳动合同范畴,应该给予工资的。所以,在开具离职证明的时候,离职日期应该是5月9日。但是在离职证明上,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该是入职日期到5月8日。
哦,学习了,非常感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