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要办什么手续?
我单位是在试用期开始时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如果试用期内,员工个人原因辞职,或者单位认为员工不胜任,分别需要什么书面手续?如果只工作3-5天,要给工资吗? 手续上和非试用期没什么差别,工资还是要给的,试用期实际更多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 从手续办理上和非试用期应该没什么区别,只是工作交接可能会简单一些。 原则只要签定劳动合同了,离职的时候就需要签定解除证明,均代表劳资双方的约定,我是这么认为的。 应该跟正式员工没有什么太大的去别,不过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认为员工不能胜任该岗位,应该还是要拿出证据证明的。例如考核的结果,证明该员工不适合本岗位。工资肯定是要给的了,这个是不能少的。几天的话应该也就没有多少工资。 有书面的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离职手续上没多大区别,只不过是相对简单些。是否开具离职证明看员工意见,如果本人没提出来,可以不用开具。至于工资的问题,还应该按规定结算。 试用期跟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一样 只是比较简单点 不用交接 只要本人书面申请 领导签字 人事办理就可以了 工资还是按照规定照结算啊 试用期本来就是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所以手续差不多{:5_257:} 个人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里的,个人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天告诉单位,离职日当天结算工资。若是单位提出,则应出具此人在试用期内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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