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ydream 发表于 2011-6-8 13:53:07

需要恢复劳动关系吗?

公司有名员工上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和她续签劳动合同,她就在5月最后一天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也在5月份的工资里体现了合同不续签的补偿金。 这个月她突然跑到公司来说她怀孕了, 有一个半月了, 她当时办理离职时并不知情,现在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否则就去申请仲裁。 请问各位, 她的要求合理吗?公司要怎样做才能合法处理这件事情,谢谢大家了~~!

F1634957 发表于 2011-6-8 14:29:25

我認為需要恢復勞動合同!

Tracydream 发表于 2011-6-8 14:33:04

能给一些法律条款支持你的评论吗?谢谢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6-8 15:06:27

说实话,相关的案例,曾经碰到过。如果该员工怀孕的事实时间,的确实在合同到期前的,她的要求合理,跟曾经的案例一样,仲裁会支持恢复他的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三期员工,三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自动延续要三期情况结束为止......公司也够倒霉的。
公司合法处理的几个方法:
1、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作出适当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合法解除经济补偿+三期期间待遇(10月怀胎+12个月哺乳期......)。实际给多少,就是协商的事了。  协商达成一致的话,签定相关协议。
2、恢复员工劳动关系,按规定安排力所能及工作岗位,直到三期结束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3、恢复员工劳动关系,按规定安排力所能及工作岗位,寻找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收集证据并予以解除(这点比较损,不建议)。

看见你就头疼 发表于 2011-6-8 15:16:50

这里“劳动合同到期”,这一点需要关注,不是中途协商解除,而且手续都已经办完。因此个人意见:不予恢复劳动关系,从做人的角度和她好好谈谈,同时去咨询仲裁员(应该有个把平时关系处的关系比较好的吧),判断一下法律条文

Tracydream 发表于 2011-6-8 15:34:23

回复 4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Tracydream 发表于 2011-6-8 15:39:49

谢谢David的详细分析~!  你所提到的曾经的案例是新劳动法颁布后的吗? 是发生在何地的?如果你是公司的人事经理,公司想以最少的金钱来处理这件事情,你刚刚提到的三个解决方案中那个你最推荐?

Tracydream 发表于 2011-6-8 15:41:27

回复 5楼 看见你就头疼 的帖子
找她谈? 如果谈好了, 结果她背着你去仲裁, 你不是很被动?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6-8 17:29:21

回复 7楼 Tracydream 的帖子

时间是08年之后的,何时,就不太清楚了。公司举行的公开课里面拿出来说的,没提到哪里。
那个方法最好.....考虑公司、员工等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吧~~
其实........其实.......已经排了顺序了~~{:5_247:}
   

jerico 发表于 2011-6-8 19:58:52

如果三期发生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她要求恢复按规定是需要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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