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拒付经济补偿金
梁女士在原国营企业工作30年,现在国营企业迁址(并非改制),要让新的企业(某股份制公司)和梁女士重新签订合同。原企业拒绝支付补偿金,理由是并没有辞退员工,但新的企业与原企业并无关系。梁女士是否能得到劳动补偿金?如果有怎么计算?签新合同要注意什么?本帖最后由 安洁莉娜 于 2011-6-12 18:25 编辑
这个新单位会同意吗 要不买断工龄,要不工龄照算 直接仲裁得了,企业既然能这么做,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买断工龄的可能性比较大 国企改制中,往往是买断,但补偿费低得可怜,劳动部门也并不会按相关法规要求企业按规定支付员工补偿金的。 主要是看工龄是否累计!
若累计到新单位,那新老单位不用补偿!
若不累计工龄到新单位,那新老单位就应法定补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 1楼 安洁莉娜 的帖子
看完这个案例,其中有几点需要确认:
1、国营企业迁址,仅仅是把员工转让给股份公司的吗?也就是说:职工安置方案有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我记不住了)政策执行。
2、梁女士所在的国营企业是否属于国企改制?
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是有这样的现象:将职工交给其他企业,但是和其他企业签订了相关职工安置方案的。安置方案中会对工龄、工资、社保等等进行相关规定的,只要新企业接收职工,履行安置方案的话,则职工不能要求原国营企业支付补偿金以及其他费用的。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6-11 00:28 编辑
属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要给补偿的 回复 9楼 常诚 的帖子
1. 仅仅是把员工转让给股份公司了
2.并非国企改制,只是迁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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