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在线等! 想了解关于年休假的算法与补偿
我2006年5月正式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在今年6月辞职!年休假已经用2天 公司说年休假是按照本年度工作时间而分摊的 因本年度我工作了一半,故是2天四小时,而四小时不足一天,不补偿300%。我还想问下300%是按照什么标准算的?是上一年市平均工资,还是本人今年的平均工作? 《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八、用人单位经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不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除正常工资收入外,应当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额外支付职工相当于其日工资收入2倍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应该为当月工资! 还想问下公司所说的年休假是分摊的,有这说法吗?那我今年的年休假是2.5天呢?还是5天?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吧!!我记得不清楚了 刚在网上查了下 应该是2.5天
职工劳动合同当年终止,应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按以下公式来计算年休假的天数:
应休天数/12个月×劳动合同终止前的月数
并在终止劳动合同前安排员工休假,如续订劳动合同,再安排剩余年休假。
职工当年退休,退休前年休假的天数按上款的公式来计算。
长见识了{:5_248:} 是去年的工资平均。若不满一年,按照实际月份算。。
应该是按前十二个月的工资算,因为很难确定,仲裁很多会考虑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就是上年的平均工资,应休的天数是按月分摊的,比如你做半年就只有一半,但是好像不满一天的不算,也就是2.5天只能休2天 哦 原来是2天啊 那还有个问题想问下 如果我之前就把5天的年休假休完了 那我做了半年后辞职,是否要补偿给公司2.5天的年休假呢? 应该按个人月工资除去加班费奖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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