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楠朱 发表于 2011-6-17 11:44:48

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员工不服从调动,公司如果提出辞退,要进行合理赔偿。

蚂蚁的力量 发表于 2011-6-17 20:20:48

两个问题,一个是变换工作岗位的协商问题,另一个是调整薪资的问题。
从法律上讲,变换工作岗位未经过协商是不合法的,即使原来部门、岗位撤销,是否经过职代会通过,或经过工会讨论?况且,全公司仅一人变换工作地点,情理上也是将不同的。
调整薪资问题,从法律上讲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除非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里注明有这方面的政策。但是从合理性上来看,这是个合理性的问题,不做讨论。

sunmeng 发表于 2011-6-17 21:13:53

回复 7楼 lixiaoxv 的帖子


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寻觅8284 发表于 2011-6-19 09:58:35

这个问题值得讨论。

lqc_2005 发表于 2011-6-19 13:10:30

调动员工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行,除非企业的性质特殊,比如餐馆连锁企业或水果连锁企业,加上在合同上约定为几个地点或某一个城市,这样才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可以调动,否则应该属于单方面变更,你朋友可不去新地点上班,可以申请仲裁并得到经济补偿。。

小燕燕子 发表于 2011-6-20 10:25:46

多谢各位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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