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ico 发表于 2011-6-22 16:49:41

不属于,新规定只要属于交通事故,自己又不负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把原来的机动车定性扩大了。但是他的根本不算交通事故,公司不以违反治安相关处罚条例对他进行处理已经不错了。

xixiyq 发表于 2011-6-22 17:24:57

直接跟她讲已经申报了工伤,但社保不认定为工伤。

常诚 发表于 2011-6-22 23:02:37

“结果被人打了一顿,脚伤了”这是疑点,为啥,因为和后面的补充:“她说的是,被人推了一把,摔倒,被公交车的坚硬部分碰成骨裂”。
那究竟是被打成那样的,还是被公交车碰撞成那样的?
我说一点也许不按照法律要求但是合情理的话:
若是被公交车碰撞成那样的,作为HR来将,看按照工伤申报的规定进行申报一下,在事件过程中描述清晰,符合事实即可。能成则成。不能成,则告知(将依据带上)该人员,表达的是:作为HR,已经为你争取了,工伤鉴定,不是HR的事情,但是努力了。
相信员工看到这样的结果,也不会再怎么滴了吧?总不可能要公鸡下蛋啊,哈哈。
冷冰冰之中,努力做到温情脉脉。这员工关系,很难的么?{:4_105:}

xixiyq 发表于 2011-6-23 10:40:34

直接跟她讲已经申报了工伤,但社保不认定为工伤。
xixiyq 发表于 2011-6-22 17:24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笑太多当心脸部肌肉僵硬。呵呵。
在社保的工伤认定上,能否认定为工伤很多时候员工比HR更清楚。自己早就打电话咨询过了,心里有底才过来跟HR谈判。
一味纠缠企业去申报工伤无非是想要企业给出相应的医疗补偿。
作为HR,当然会尽力为她申报为工伤,并努力促成社保认定为工伤,这样企业的工伤保险算是没有白买,如果确实不能申报为工伤,员工又不听解释。就只能这样敷衍她了。
个人鄙视这种有胆子和别人吵架、打架又不能自己承担责任的人,这样敷衍他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让他自己有个教训。
HR作事业应该有原则,不是事事都听员工摆布。
再者说,社保的稽核人员也不是傻瓜(摔一跤腿没事脚骨裂了?),没有完备的证据、证人证明、医院证明(就医的时候是说摔跤摔的吗?)


s80s1b27 发表于 2011-6-26 15:55:01

要有交警的事故认定。

福气老高 发表于 2011-6-26 16:29:36

这问题好解决。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让她出示。

85zhen 发表于 2011-7-3 16:29:22

回复 13楼 常诚 的帖子

常城这一说法很赞{:5_239:}
   

TEOH 发表于 2011-7-4 17:32:57

申请工伤的理由很牵强啊:)。
不过处理很简单:既然员工熟知政策,就该知道企业无权作出工伤认定。人资可热情主动积极地为其介绍流程、整理材料、组织申报(虽然超过一个月,还是可以以员工个人名义进行)。如社保认定不通过,再正式告知并耐心解释,这样该员工再无话可说。
以上,仅供参考。 本帖最后由 TEOH 于 2011-7-4 17:59 编辑

Derek1288 发表于 2011-7-4 17:55:34

呵呵,大家说了这么多,我感觉这样的事情倒是可以理解的,换位思考。
不过,处理这样的事情还是不要硬碰硬,法律归法律,情理归情理,任何人都需要得到别人的安慰,作为HR,一方面是宣导并按法律规定执行,另一方面,也要为员工着想,有些时候明知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不妨多走一步,员工气消了,HR也轻松了,呵呵,仅供参考!

TEOH 发表于 2011-7-4 18:02:22

同意楼上的。理性思考,感性做事,获取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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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真实案例:我碰到的这种情况是工伤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