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为管理者后约定考察期?
员工晋升为管理者后,公司与其约定考察期,考察期不合格则降为员工,算不算二次约定试用期? 这个肯定不是试用期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只能跟同一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个可以算为带职实习期。 这个不算
只能算带职实习期 工资应该正常支付吧 这样可以操作~~不算二次试用期~~ 我们把这个叫做见习期,虽然是用的一个老的概念,不过和相关部门沟通过,这种约定没问题的,而且肯定这个不属于试用期性质。 不能算试用期的.
试用期是新员工与公司之间磨合、了解的时间段
管理者的考察期,是员工与晋升的岗位之间的磨合、检验能力与岗位匹配度的过程
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不算。
合法。 我们这里是约定代理期~ 不算试用期,只要不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不能约定哟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