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ed
发表于 2011-7-7 09:30:36
1、个人觉得监护人应当护主要责任,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一些连带责任。
2、虽然签订了协议,但与情来说,公司完全不付责任也说不过去。毕竟是在公司里面,公司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公司运作安全。
妞@小懒猪
发表于 2011-7-7 09:35:15
因为我们工厂在居民区附近,经常有小孩过来洗澡或者放暑假有母亲过来带看,我们和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但是对这方面也不太重视,只有是看见小孩问一下,除了预防以外,确实没想到出事以后谁来承担这个责任{:4_82:}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7-7 09:59:49
我们公司是禁止非公司员工进入厂区的,也不允许上班时间公司员工带孩子来的。
eileen_zhu
发表于 2011-7-7 10:13:00
我们是不允许员工上班时间带小孩到工作岗位的,因为场内有铲车在运行,铲车司机会有一些视觉盲点,如果小孩突然冲出来,司机没注意到非常危险。
我想与员工签订协议,并不代表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出了事公司于情于理还是需要承担一些费用的。我们公司是有在保险公司投第三方责任险,所有非公司员工在我们服务区范围内发生事故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能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还是尽量避免,因为保费都是随着理赔的增加而逐年递增的,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你若成水
发表于 2011-7-7 10:14:59
一般說來是不允許員工帶小孩來公司的。就算簽訂了協議,但真發生事故時,可能事故方不會理性考慮問題了。
如果企業確人性化考慮員工切身利益,展現公司人文關懷,我倒認為老早以前的國企或鄉鎮企業這方面做得不錯的。
就是設立托兒所,專門請阿姨照看,一般來說對阿姨要求嚴格點,工作也是做得到位不會出現事故的。如果企業老板真的能在暑期內作此特殊安排,我估計員工會對企業感激不盡,並更能好好工作以回報。產生的社會效應以及經濟效率一定值得。
{:5_239:}
HR剑客
发表于 2011-7-7 10:35:28
1、万一小孩子在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答:公司坚决杜绝带小孩进入公司,有条件的大企业可以考虑合法建立托儿所。
2、公司能不能与有带孩子在公司的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协议规定在此其间小孩出现安全事故,公司不负责任
答:万一真的发生事故,这类协议书的法律效率有待榷商。
3、是否签订协议书后,公司就免去责任了?
答:如过这个协议书有效的话,某些企业之前与员工签订的所谓《自杀免责协议书》也应当是有效的。
xixiyq
发表于 2011-7-7 11:19:17
我所在的公司是不允許員工帶家屬進入的。
有條件的公司我覺得可以在生活區設立一個假期兒童托管區,限定她們在父母上班時間的活動範圍,讓員工能安心工作,但必須嚴禁進入生產區。
免責聲明是沒有必要的,真出了事,打起了官司,有了這個聲明更加麻煩,企業明知有危險不但沒阻止,還要和員工簽定這樣的免責聲明,可說是罪加一等。
樓上有句說得很對,“孩子監護權在父母”。
玻璃王子
发表于 2011-7-7 15:09:33
呵呵,这点,在我这里是不会出现的。一、我们不允许小孩子带进现场;二、即使带进现场,我们的安全防护措施也非常好,出现问题的概率几乎没有。
若公司内部带小海的家长比较多,建议向谷歌之类的公司学习,雇专人解决这个问题,费用花费甚少,可以解决很大的问题。
海之波涛
发表于 2011-7-7 15:55:43
我们公司是禁止带孩子上班的,即使是在公司的办公楼也不行。当然执行起来就宽松的多了,这样也有个好处,员工偷偷带孩子进来,会看管的很严,当然万一出了事,是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不但不用承担责任,还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和处罚。{:5_147:}
山村牧童
发表于 2011-7-7 17:18:57
回复 3楼 宠着小猪 的帖子
很赞同 小猪 的观点!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