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shanse 发表于 2011-7-8 17:07:36

对劳动法里面领取失业金,有点不明白的地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合同到期,本人提出不续签,算不算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7-8 17:25:32

要看公司有没有支付你的劳动补偿金,如果支付了,那你就不可以领取。如果未领取,可以要求公司发放补偿金,同时可以申请失业金。前提是如果公司给你上过失业保险,你可以领取,如果没上过,就没法子领取了。
从你的情况看,只要在这一年的合同期内单位给你交纳失业保险金,并且是因合同到期而中断就业的再办理失业求职登记,你就符合领取条件了,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

本帖最后由 糖糖2003 于 2011-7-8 17:26 编辑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7-8 20:30:44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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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多指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说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在此列。

s80s1b27 发表于 2011-7-12 08:17:44

合同到期终止不是个人意愿,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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