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让员工交违约金吗?
有个生产工人要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公司与他签订的合同上写了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公司离职要交2000元违约金,这2000元违约金公司可以收嘛? 如果公司可以核算出来由于他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2000元,那么是可以让他进行赔偿的,如果不能好像就不可以。 应该是不能收吧! 员工是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是要有证据的,一般来说,说员工未提前30城提出辞职就交2000元违约金的说法不成立. 违法的,只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依照合同约定,是可以要求员工交违约金的,只是金额的多少,需要根据员工的在企业就职时承担的责任和收入来定。 有没有法律方面的专家,帮忙解答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只有培训费了好象,这个合同肯定无效的,不过如果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他未提前30天通知就辞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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