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jpn 发表于 2011-7-26 16:38:09

员工关系每日一问,恳请积极参与!

“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到底怎样表述,才能避免企业解雇员工时引发的法律风险?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7-26 17:17:20

1、你在招聘人员时发布的招聘通知或招聘表上要能体现你的录用条件
2、要有员工在工作中不符合你上述招聘条件的证据
3、解除通知上要注明原因并送达给员工

^幸福草^ 发表于 2011-7-26 18:13:48

不符合的条件可以由企业自己设定。(当然也是在合法的条件内啊)
比如我们在试用期就有评分表,我们主要考察哪几项,每一项都有评分标准,比如说
服务意识(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核)
1、对客户、部门服务态度差,有客户或部门投诉。0分
2、服务态度端正,能较好的服务好客户,为所服务的部门解决问题。5分
3、对客户、部门服务态度好,经常接受到客户及部门的各种形式的表扬。10分
将要考核的事项列个明细。这样的话做之有据,说之有理了。

s80s1b27 发表于 2011-7-27 06:12:14

入职时就列明岗位条件和录用条件,让职工签字确认

jinping63 发表于 2011-7-27 07:02:47

招聘时要明晰录用条件、岗位职责等,员工入职时最好能让本人签字确认其岗位说明书、考核内容等。

雅琦 发表于 2011-7-27 09:48:17

招聘广告内容,岗位说明书,考核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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