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jpn 发表于 2011-8-1 10:45:24

员工关系每日一问,恳请参与!

即使企业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但是在之后的调岗调薪争议中还是被认定单方非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败诉,为什么?企业该如何规避?

豆豆0903 发表于 2011-8-1 11:39:21

劳动合同中,还有员工守则中要体现调岗调薪的条款,有些字要细抠的

searcher555 发表于 2011-8-1 13:39:53

企业要有相应的流程和规章制度支持,对应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可以调岗调薪操作:){:5_257:}

31号 发表于 2011-8-1 14:26:59

调岗调薪要合理,不能以调岗为名行辞退之实。比如岗位要和原来的岗位相关,要求低。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8-1 21:36:45

肯定是不能胜任的认定缺乏法律或事实依据啊。

风中的铃铛 发表于 2011-8-1 21:52:00

不能胜任工作分试用期和转正,如果试用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转正后那不胜任是需要培训的,如果培训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那可以协商调岗调薪,如果劳动者不同意那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强迫调岗调薪,否则单方调岗调薪的变更劳动合同无效。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而且是需要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的,但不按合法流程解除劳动合同还要额外支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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