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dbkun 发表于 2011-8-6 14:36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上楼上的观点。个人认为公司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可能当初由于你考虑的不成熟递交了辞职报告,然后想想可能又后悔了,不想走了。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所以每次有员工提出离职,我都要跟他们确认再三,一再的去跟他们沟通,让他们想清楚,考虑全面,再做出不后悔的选择。只要是按法律程序提前通知了,单位可以书面告知的。我想没有哪个人愿意白干活,不给钱还光干活,那也太伟大了…… {:5_257:}谢谢各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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