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8-10 12:49:18
回复 32楼 fldr 的帖子
经典呵呵!
冰彬
发表于 2011-8-10 14:38:00
还好还好没说过。谢谢分享。{:4_101:}
邻家女孩
发表于 2011-8-10 15:01:34
话有三说,巧说为妙呀!
最爱天齐
发表于 2011-8-10 16:49:14
偶好像犯过第四条和第九条的错误,当然第九条是写在辞职报告当中的。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1-8-10 16:53:35
我觉得有些话大家应该讲过,至少其中的有2条我讲过,不过我不那么傻明着说出意思,哈哈,换个说话的方式旁敲侧击一下。不过像敢于明着同老板讲出这些话的人致敬哦
LL李
发表于 2011-8-11 08:21:59
沟通技巧很重要啊
吴祥飞
发表于 2011-8-11 15:10:28
感谢分享
小差火
发表于 2011-8-11 15:21:16
说话的技巧很重要!
damone
发表于 2011-8-11 15:48:32
非常好!!!
lindatangwh
发表于 2011-8-12 13:44:45
很经典啊 回复 1楼 markkk2010 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