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u13 发表于 2011-8-14 19:07:27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后能否随意调岗?

      A员工于2011年4月1日入职,双方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定主管岗位,试用期内享受专员待遇。但是3个月下来根据用人部门负责人反映,A员工能力并未达到主管岗位所要求的,试用期结束在即,公司领导一方面想留住A员工,另一方面想要将A员工定在专员岗位。
注:劳动合同中并无涉及试用期后定主管岗位的约定。

问题:
1、能否将A员工定为专员岗位?有什么法律风险?
2、HR如何跟A员工进行沟通?


希望各位交流意见!!

巫桃生 发表于 2011-8-14 20:08:07

1、合同中都没硬性规定。实在不行,就当作适用不合格,又从新招聘进来做专员。
2、可以先委婉地问他最近的适用感觉怎么样,工作上有哪些不能适应的。然后根据这些他自己提出的不足,给出相对的政策。
   再告诉他:“你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作为主管的话你还少了一些管理能力,作为专员却能将工作做得很完美。要不你看先做专员,然后公司给予你一些培训,等足够做主管了就把你提拔起来,可以优先考虑你,前提是你自己也要努力学习与接受培训。”

    总之,就是先肯定,再直接指出不足,然后给予培训与优厚的提拔机会。

芋儿 发表于 2011-8-14 20:14:50

专员与主管通常存在薪资待遇上的差别,如果曾经与A员工对这方面有过约定,会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需要与A员工做好沟通确认。
作为HR,首先应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并明确最终的谈话目标,比较实际是协助用人部门与员工共同平等沟通。
作为HR部门,在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应该做好试用期期间新员工适应、培训、工作表现等方面的不断了解、跟进、协助工作,以避免出现临近试用期结束而出现以上的情况。

伊犁之魂 发表于 2011-8-15 08:57:10

1、保持合同条款的严肃性吧!
2、实际履行与约定有变,应该平等沟通并协商,相应修改合同条款。
3、相互理解必能达到双方目的。
4、以人为本者,必得人心且事业兴盛!

fldr 发表于 2011-8-15 10:06:49

合同中未约定即可操作。
先给予其三个月来工作上的肯定,再指出作为主管其欠缺的不足。再加以适当的调整薪资告诉其发后的职业定位与发展方向,表时公司想真心留用该员工的决心。{:5_257:}

人资专员 发表于 2011-8-15 16:18:53

每当浏览这种帖子,我总会感觉到自己的知识匮乏和经验的欠缺!{:5_252:}

bj-hr 发表于 2011-8-18 14:06:13

你们的作法存在问题,试用期的岗位必须与转正后的岗位一致,什么叫试用期内享受专员待遇阿,即使真这样操作,那也不能这样说。
如果觉得试用期内员工难以胜任岗位工作,那只有2种方式,要不辞退,要不征求其个人意愿调岗。
你们既想留人,又不愿给人应有的待遇,我估计即使这人暂时留下,也不会待太久。
做人要厚道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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