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请教下大家:如果是派遣员工, 2008年以后已经和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过两次劳动合同了,现在要签第三次了.
请问, 现在是否可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因为有人说可以, 有人对方可以不和你签,请教个权威的说法?并且告知相关法规条列!
谢谢!
同样等专家解答! 不可以,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只能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只是劳务派遣关系。合同法对此有专门规定。你可以看看 回复 3楼 markkk2010 的帖子
回答的非常正确!
劳务派遣,只存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且不低于2年,没有无固定期限的说法,否则就失去劳务派遣的意义了!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0。。。 忽然又想到个另外的问题:
那是否可以要求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呢?
那是派遣员工和派遣机构之间的事,作为用功单位的你们,不用操心。
派遣员工也是员工,也应该收劳动法、合同法的保护,是可以签的,就可以签。此外,现在在劳务派遣方面,并没有多少相关的规定,数来数去也就合同法里面几条,所以大体上还是要遵循合同法的规定。
你们想要就继续用,不想要了就退工,头疼事让派遣机构头疼去。只不过......派遣机构很可能会把这个问题抛回来给你们·~·{:5_247:} 派遣合同不存在可申请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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