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差火
发表于 2011-8-17 09:17:32
回复 17楼 joyxu 的帖子
既然上头都决定了,你执行就好了!
cielle
发表于 2011-8-17 09:35:41
同意,你可以提出意见,但是决定权在你的上级,一旦上级做出决策,接下来执行就行了。
joyxu
发表于 2011-8-17 21:52:07
回复 21楼 小差火 的帖子
嗯嗯,谢谢指点,学到了很多。
joyxu
发表于 2011-8-17 21:52:58
回复 22楼 cielle 的帖子
是的,先执行。再待后续发展。
洪水的平静
发表于 2011-8-17 22:47:03
回复 3楼 洪水的平静 的帖子
寄信那是适合于城市里面,我们这里是一个老三线军工企业,都住在一起,根本就没必要寄挂号信之类的!我录音的目的同样也可以证明我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事件的存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