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懂劳动法的朋友
现在有个问题想请教下大家:假如领导临时起意想辞退员工,该员工该如何根据劳动法据理力争呢?该员工没有犯重大错误,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也转正了。
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与领导协商,希望他收回辞退的决定。
2、如不成,告诉领导,这样做在法律上有不妥,但既然你决定不想用我了,希望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我补偿金(当然是双倍的标准)。
3、如果连补偿金都不愿意支付,就让领导给你一张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然你可以选拿到通知书后不签收。
4、如果连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都不给的话,就打开手机进行录音(一般手机都有这个功能),录下领导口头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通知领导我生病了(颈椎病等查也差不出来,治也治不好的病),需要休医疗期。
5、给领导发一封Email,告诉领导因上述疾病,需要休医疗期,并打印出来留着当证据(另外像公司的录用通知、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工资单、劳动合同等都留好。)。
6、过半个月左右,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7、过一个月后再次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医疗期期间工资及拖欠工资的补偿
8、当然,你可以趁此期间另外找一家公司继续上班,如果你不想玩了,也可以让公司提个合适的金额,进行调解解决也可以。 本帖最后由 Apowere 于 2011-8-19 15:28 编辑
如果公司愿意给予赔偿金,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呆下去也没有意思。 员工仲裁的话,可以用单位无故解除合同为理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按理说,可以协商要求上司收回成命继续履行合同。但是这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如果上司心意已决。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如果不予以赔偿,仲裁时,企业要出具解雇你的证据,你自己呢,也要留好相应的一些书面证明! 2楼说的真好,我的领导要我完成一个任务,说要在什么时间以内完成,我告诉他可能做不完,要晚一些给他,可能我语气不是很好,结果他就说到那个时间不能完成的话,我就可以直接走人了,他已经第N次对我说这样的话了,听得都有点麻木了,下次我应该把他的话录下来,再请个把月假也蛮不错{:5_248:}就这么做了! 直接告诉领导,人家走可以,但是要给钱,啥时把钱准备好了,啥时就喊人家走 回复 3楼 Apowere 的帖子
那能能告诉我,该赔多少钱呢?
回复 2楼 糖糖2003 的帖子
那能不能告诉我,该赔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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