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绝非肚皮官司
一、 不知者非无罪起因:甲违规受到乙的批评或处分,甲向丙解释说,我不知道(或再说乙没解释),甲是为了求得谅解,本无可非议,但这一问题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思考以下三个问题:
1、 不可不知:
① 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可不知,否则就是失职。
② 职责范围外的事不知可谅解,但却不可为,否则引发:
A、 处理对了,但却“侵权”了;
B、 处理错了,要承担责任。
③ 与自己职位相称的事不可不知。
④ 常规不可不知。
2、强化宣导:
① 反复通知、通告(应存留)
② 给予犯错的机会(应自省)
③ 给予解释说明(应耐心听取),且不可:
A、没时间,不耐烦;
B、(自以为能理解清楚,所以)觉得自己受到歧视;
C、自以为是,不受教化;
D、不当一回事,心不在焉。
④ 设置沟通日,行政助理每月选一天时间与各部门主管沟通及征询意见,并将逐一做出说明与解释。
3、自我认知:
① 自己不清楚的事不可为;
② 与自己相关的事应去弄清楚、问清楚;
③ 与自己相关的事应去落实、澄清。
④ 职责范围外的事不要充老大,擅作主张。
二、 职责范围外的事不可为
起因:许多员工有了问题,喜欢在不同部门主管之间游走,以寻找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如果随意受理往往导致:
1、三种结果:
① 不清楚事因与规则而做出错误决策;
② 无意中改变了职责范围内主管先做出的决策;
③ 职责范围内主管后做决策时又可能无意中否决了前一主管的决策。
2、三种结论:
① 这个主管最终说了算,比那个主管有权;
② 这个主管比那个主管苛刻,下次不找他(他成为恶人);那个主管比这个主管宽容,下一次再找他(成为红人);
③ 这两个主管观点不一,内心不和。
▲三种结果与三种结论导致的最终恶果是:影响管理层“团结一致”,剥弱管理层力量,给企业带来“伤痛”。
3、三条途径:
① 交回职责主管去处理;
② 与职责主管沟通后再回复;
③ 引导下属“谁主管去找谁的意识”。
以上两则“官司”,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无论如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与无故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倡导为人管主者不要随意受理职责范围外的事情,也不要随意主动处理职责范围外的事情。
不要随意主动处理
职责范围外的事情。不总是正确的
不错
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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