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双方协商终止合同,有效吗?
我公司(A公司)的大股东新成立了一个B公司,A和B没有任何关系.由于对未来业务及相关原因,A公司的一部份员工要转到B公司, 所有的福利待遇都不变,B公司也承认员工在A公司的工龄,只是要和B公司新签一个雇佣合同.现在A公司和员工就要签订一分协议, 到底是签合同解除协议还是合同终止协议? 如果是合同解除,就涉及到了补偿金的问题了,但如果是终止协议书,是否不符合劳动法中合同终止的条件? 有人提议签一个三方协议.
现在问题的焦点是:前解除还是终止?
请教:怎么处理,避免官司?
HI
这种情况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不是终止合同。需三方协商一致同意。
若员工不同意,要么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要么解除合同,A公司给补偿金。
解除
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合同就不是终止,只是解除。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个办法。只要里面大部分条款合法,合理。
三方协议
在做出决定之前先做一个调查:1、这些员工的合同期到什么时候;2、员工是否自愿将关系转入B公司;再与B公司协商,可否在员工与A公司合同到期之前,将员工关系做借调,到合同到期后,再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当于劳务输出,在些期间,A公司支付的这些员工福利和相关费用由B公司支付给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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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办理调动手续呢??在员工愿意的前提下,可以办理调动啊。统一楼下朋友的观点
办理调动手续,因为三方都是统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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