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企,大锅饭惯了,你真要做考核,一大堆人理论上都是不胜任的,但是又都是些豁得出去的主,惹不起!苦恼死了! 如果公司没有明文规定和说明年终奖不是固定工资,要依年底企业效益进行发放的话,一般仲裁时会参照以往发放规律,给员工的。 反正国企有钱,省下来也是给他们贪,还不如发给员工呢。这样也公平。 只要证据充分,“年终奖”一定要给(不足部分要补发)。仲裁和司法实践已经很多案例证实了。
吃一堑长一智,现在赶快改善,可以规避的。 回复 10楼 liulei01 的帖子
只要别让申诉人掌握证据,企业可以这样讲!
小心那位员工拿到别人和她一样的岗位年终奖的数据哦~~ 打这个官司就是打证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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