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我是一家企业做人力资源的,我们公司在三个月前新招入一名员工,刚进公司,公司主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但并为同其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间,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我公司为其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现此员工被劳动部门评为十级伤残,我公司是否要支付所有的伤残费用?另外如果我单位支付后要解雇此员工,还应有何相应的手续?此员工一直没有上班,我公司每月支付给其本人每月450元的最低生活费用。现在是否可以解雇此人!请各位高手给个高招了。
可以
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辞退费是要给的应该可以
必须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RE: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楼上说的正是我想说的,我司一员工也受工伤,目前正在做伤残等级鉴定、RE: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RE: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按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医疗期,看他符合哪一级的医疗享受期,如果享受完医疗期后仍无法从事原来工作,又经过相应的岗位调整还是不能胜任,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支付其一个月的补偿金。给他买了保险的话,那么他就可以享受医疗或者工伤保险的待遇了。至于别的一些安抚费之类的话,我觉得出于人道主义,公司能多给点就多给点。RE: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RE: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RE: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细读《工伤保险条例》RE:可以这样解雇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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