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咋办
各位大虾 我对与劳动合同这块不熟悉 所以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一哥们在一家民营企业,从入职试用期到转正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等到现在说是公司要签合同。
日期上的话 是签什么日期合适? 当然是哪天签的就写哪天了。
代表公司问还是代表个人? 日期当然要从进入公司第一天开始了,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内的 按理说是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算起,但是现在的一些小企、民企极不正规。 看都看出来了,他是代表个人问的!
所以当然是哪天签的就写哪天的日期。
这样,才能保留自己追究之前单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权利。
哪天,你要是不高兴了,是吧,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初始日期一摆、实际签合同的日期一放。。。是吧,呵呵,就等着拿空档期间的补偿呗
本帖最后由 Wangshengxia 于 2011-8-25 17:14 编辑
本帖最后由 Wangshengxia 于 2011-8-25 17:14 编辑
当然是试用期也要算上啦! 从保护员工利益的角度,可以考虑如下:
1、合同的有效期:应从入职之日开始算起,当然包括试用期。
2、签字的落款日期:哪天签署的写哪天日期(为本人日后追究双倍工资保留机会)。当然如果公司态度较好,也可以在你认可的前提下签署劳动合同开始日期。毕竟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宽恕他人就是拯救自己。 填写入职的时间,就是到公司报到的那天 呵呵,如果你还想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话,就乖乖的签上入职的时间吧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