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是否可以作为病假证明?
我们单位有位员工,6月底的一个周末上午,骑行摩托车与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给公司同事打过电话,说他不严重。但自那日起,一直在休病假。提供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也仅到8月3日。之后,仅提供了一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中未有建议卧床休息等内容。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必须按照病假对待?
另:右股骨内踝骨损伤;右髋下脂肪热损伤;右膝半月板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这样的诊断证明,应该修养多长时间呢?
路过。。。。。 首先应该先核查真实情况,再做出判断和后续处理方式。 回复 3楼 芋儿 的帖子
是有损伤,但不至于不能行走。
我想先问个问题:你们病假期间薪资如何发放? 回复 5楼 Wangshengxia 的帖子
是按照标准工资的50%发放
让他去医院开具病假单 至于休多久 看医生的的诊断说明 不知道你们的病假发放标准是否是地方规定哈。我们这边病假工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
我觉得你第一、应该要求他提供的诊断证明必须写明医师建议修养时间,否则非专业人士,谁也无法断定病休期的问题;
第二、不管是出于公司对员工的关心还是对其受伤情况的证实,都应该对他受伤的情况加以关注与了解,最起码能大体判断他受伤情况是否可以继续其所从事的工作;
第三、现在好多人都可以找关系让医师给开休假证明的,如果你们了解的情况是认为他的伤不影响工作,那么完全可以以关心的名义,派人与其一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以确认事实,防止其舞弊。 我们在此期间,已经4次派人去探望了,从非医生角度看,基本恢复。但该员工还在强调无法走路。 回复 4楼 jump 的帖子
同意 Wangshengxia 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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