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点 发表于 2011-8-30 18:26:08

各位HR支持下

    甲某2011年7月13日进入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该员工缴纳社保。8月30日该员工被主管告知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遂解雇该员工。公司上班也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只有工资单证明。该员工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各位HR支持下!谢谢
本帖最后由 安静点 于 2011-8-30 18:27 编辑

安静点 发表于 2011-8-30 18:31:56

{:5_214:}大家支持下

疲倦的忧伤 发表于 2011-8-30 18:44:36

不知企业是否有确切的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证据~
不过可以明确的是7月和8月的社保是可以要求补缴的~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8-30 19:00:21

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不胜任,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jinhui84 发表于 2011-8-30 19:21:53

拿上工作证,工资证明,跟这个公司有关系的证明去劳动监察部门就行了。不用花任何费用。假如劳动局不处理的话,多去几次。实在不行的话你就让他当地报纸或新闻部门的热线电话。这样的话,你就让他等公司的电话吧。具体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公积金  双倍工资等

Apowere 发表于 2011-8-30 20:42:10

第一步 跟主管谈一次录音收集证据。谈话明确两点:
1、与主管确认入职时间、合同期限、工作期限等信息。
2、与主管确认试用期不合格的原因
第二步 收集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OFFER、工作证、岗位说明书、工资条、工作往来邮件及其他能证明你在此公司工作过的证据。
第三步 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包括
1、8月份的双倍工资。
2、7~8月份社保公积金个人和公司部分(月金额约占工资的60%)、
3、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第四步,若公司不同意补偿。提起仲裁,在主张以上条件的同时1、2追加50%赔偿金,3调整为2个月经济补偿金、1个月代通知金。

Allan.wang 发表于 2011-8-30 21:19:03

补缴社保,8月13日后双倍工资

lilac0094 发表于 2011-8-31 09:38:16

回复 6楼 Apowere 的帖子

錄音要有法津效率﹐必須徵得對方的同意﹐并在錄音的開始明確表示本次談話會進行錄音﹐否則偷錄在法庭上是沒有任何效率的。
   

s80s1b27 发表于 2011-8-31 13:51:06

录音,还有工友的证词(不过一般人不愿意),还有工资条

安静点 发表于 2011-8-31 17:47:10

谢谢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这个案例正是我自己的情况,我希望自己的权益可以得以维护。而且我们公司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公司就是知法犯法,好像公司所有员工都没有缴纳社保,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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