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每日一问,不要以为很简单?
发放年终奖时,已经离职的员工回来追讨,往往追讨成功,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该怎样做,才能确保无需支付离职劳动者的年终奖? 本帖最后由 sljpn 于 2011-9-5 19:40 编辑在我们单位,通常会写明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希望楼主能在每次一问讨论过后给个总结,公布最佳答案。
或者每周做一个总结。 我们单位也是 发年终奖前离职的 统统没有滴 年终奖需要在公司制度中做个解释说明,同时保证制度的合法性。 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年底发放奖金时在职的员工,才可享受。或者在员工离职时注明款项全部结清,已无任何纠纷 年终奖,可以平分到月份里,这样员工离职时候拿走相应的部分就可以完事了。
企业为什么会输,就是因为自己做得不合理 按照工作时间相应的折算出应发的金额,然后支付给本人吧。要么就分散到平时发放,反正不要和个人全年出勤时间挂钩,呵呵。
另外,建议树立打造“百年企业”的思路,既然人已经走了,就不要再制造不愉快了,大气一些,这也是企业自信的表现。 年终奖不是工资,企业在制度中予以规定,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年终奖很明白的是公司对员工工作一年来的工作的总结和奖励,我认为就应该在年终发放。当然在制度中给予规定是最佳的方案 员工离职,年终奖肯定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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