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ddwang 发表于 2011-9-21 17:04:46
离职的赔偿应该是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的,如果高于当地3倍社平则按3倍社平为基数再乘以服务年限支付,08年前和08年后服务年限计算方式略有不同。s80s1b27 发表于 2011-9-22 08:51:08
出了四眼斑竹的意见外,还可以让员工用发票报销的方式来冲抵部分工资,越是高管越有效wadyw 发表于 2011-9-25 12:46:30
我公司现在这样操作的,要求开收入证明怎么办呢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9-25 15:09:50
拉平基数不就行了, 再说《劳动合同法》已经给封顶了没必要再限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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