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宫外孕的生育保险求助
浙江省某朋友7月4日入职一新公司,9月17身体不适,医院检查为宫外孕,当天即住院,17日手术治疗,22日出院,共计医疗费7000左右。情况如下 :7月入职时,该公司(下称A公司)HR 要和她签订外包公司的劳动协议,该朋友不肯,因为应聘的是该公司的岗位,而非外包公司的岗位,后A公司HR要求她签署不交社保同意书,她未签署。8月后签署和A公司劳动合同,并补了7月社保。
办理住院过程中 医院已经告知 医保卡停用了,当时觉得奇怪,后来才知道原来医保7月断缴,虽8月有补缴,但是医保卡要10月才回复正常使用。而生育保险,社保局柜台说 必须要手术前6月连续缴满,才能报销。
那问题的症结就变成8月补缴7月 是否不能享受社保?如不能,A公司在过程中是否该负报销医药费的责任?
请大家的回答最好有相应的条款说明~~非常感谢! 求助大家~~~
本帖最后由 凊伈 于 2011-9-23 11:18 编辑
A公司应该负责医药费,因未按时缴费导致了补缴的后果
个人意见,期待各位解答 公司已经补交了7月份的社保?为什么社保中心不认可这个连续性呢?不懂啊 因为浙江省有规定是必须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 哇,这个有点复杂啊,感觉公司应该要承担的才是,不过员工7月份才入职,又有规定说必须要缴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险,那我的理解是,生育不能享受,但是医疗应该有公司承担。
不知道对不对? 个人觉得若公司人性化的话 应该负责一部分医药费
但是很多公司估计也有相关规定吧
比如我们公司入社不满3年是不允许报销的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9-23 1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觉得若公司人性化的话 应该负责一部分医药费
但是很多公司估计也有相关规定吧
比如我们公司入社不满 ...
要3年?似乎劳动法不认可吧?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9-23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浙江省有规定是必须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
请问文件有什么名字?社保的人说必须术前6个月是连贯的,但是之前一直都是连贯的啊~如果正好赶上 那社保有什么意思呢 之前一直交 反而没有 到需要了 中断下又不行了 不是很无语么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9-23 15:46 编辑
嘿宝猪 发表于 2011-9-23 15:33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文件有什么名字?社保的人说必须术前6个月是连贯的,但是之前一直都是连贯的啊~如果正好赶上 那社保 ...
《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同时提醒楼主注意的是,因为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如果出现断缴造成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和医药费报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qd991 发表于 2011-9-23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3年?似乎劳动法不认可吧?
我们公司为员工另外买了生病意外险 所以入社蛮3年可以再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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