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儿 发表于 2011-9-24 09:55:12

公司因工作需要为员工购置的工作服,应该属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工作条件之一。

给员工发放工作服时,公司可以要求员工保持衣物的干净整洁和完整,离职时退还衣服即可,而不应该收取所谓工作服费用,如果离职或退还时发现工作服有污损,公司可以收取一部分合理的工作服成本费或洗衣费用。

当然,如果员工离职后希望保留工作服,公司可以按成本折旧算出费用金额,由员工支付。

tmary 发表于 2011-9-24 09:58:18

我公司也有工作服扣款的现象,如在一年内离职的,需支付50%置装费(基本上是从离职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温州小兵哥 发表于 2011-9-24 10:48:08

这个没有道理,也没有人性化的。
既然是工作服,就当免费,不存在收费或变相扣费。
要不,员工可以选择不要的。

kitydy 发表于 2011-9-25 19:52:31

{:4_111:}同意楼上的

s80s1b27 发表于 2011-9-25 22:26:41

如果是劳保服装,那么肯定属于单位的必要成本,不存在扣钱的问题,就如同单位给职工配了笔记本,职工离职的时候,单位不能要求职工承担笔记本的损耗费用。
如果不是劳保用品,那么只是出于管理的需要而要统一制服,我认为可以在招聘时就说清楚,单位有偿提供统一格式的制服,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如果职工工作满一年,费用可以以奖励的形式返还给职工,其实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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