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tian018 发表于 2011-10-13 14:18:57

伤残鉴定时间问题

本公司6月有员工发生工伤,造成手臂骨折,两个手指指头截掉,植入钢板,要一年后才能取,现一直在家休养。想请教一下,工伤鉴定是不是要到一年后取钢板才能去,还有发生工伤到取钢板这段时间,员工工作怎么办,(不能从事原工作)是不是让他在家休息发基本工资。帮个忙。

daijianghong 发表于 2011-10-13 15:14:44

      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时限为30日,30日的起算点是自发生事故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用人单位已经过申请工伤的时限。但是工会和职工家属还可以去申请工伤。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具体的也要看地方的规定,有的地方宽松些!
      员工发生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qd991 发表于 2011-10-13 15:20:15

听版主的{:5_257:}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10-13 15:31:08

伤残鉴定随时都可以做,申请后一般一个月就必须鉴定
伤残评定与是否取出钢板无关。
按照正常的工资拿,工伤期间享受正常上班工作的待遇。

mchemyaoye 发表于 2011-10-13 15:54:38

m赞同糖糖的意见。

管水 发表于 2011-10-13 16:21:27

工伤鉴定需要等该员工工伤部位医疗终结后才可以申请.
工伤期间按原工资待遇发放.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10-13 16:34:35

不是,伤情稳定后就要去鉴定的。

Login1314520 发表于 2011-10-13 16:38:57

赞同糖糖和管水的意见

xitang 发表于 2011-10-13 16:50:36

员工发生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伤残鉴定肯定在医疗终结后做为妥,否则取钢板后又有新伤就不好办理的,有的重新鉴定。

haotian018 发表于 2011-10-14 09:27:00

谢谢各位,心里有数了,感谢{:5_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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