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往前飞 发表于 2011-10-19 13:13:37

怀孕5个月,提出要请事假4个月,不批准,如何处理?

  单位有一女员工,未婚先孕,怀孕前从事一线操作工,早晚班,怀孕后公司照顾,将其调整为检验员,晚班也安排提前下班,现在该员工提出,车间环境有噪音,工作强度大,无法适应,要求请事假4个月,产假3个月,月,其实生产车间极其声音并不大,更未曾达到噪音的程度,其作为检验员,工作也很轻松,仅是来回走动,看看产品品质,并没有检验量化指标。

   现在该员工提出公司环境差,不能上班,事假4个月,公司认为这么长时间的请假,不同意,结果员工径直在车间里嚷嚷,说公司变相开除,公司方面认为,如果身体不适,可以提供病假证明,可该员工又开不出病假证明,如此情形,如何处理?
   如果请假不同意,按照旷工处理,可是对待孕妇这种情况,这样操作妥当吗



HR剑客 发表于 2011-10-19 13:19:29

孕妇也同样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请病假必须有医事证明,请事假则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休产假需要相关证明。

qd991 发表于 2011-10-19 13:21:50

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则制度,可以开除。
前提是,公司有没有这样的规则制度?并且制度有没有走过合法程序?制度,员工有没有培训记录?

银松 发表于 2011-10-19 13:28:12

赞同“剑客”观点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10-19 13:36:08

用剑客的话,去跟怀孕员工沟通下,先礼后兵。

liulei01 发表于 2011-10-19 14:45:41

1、确保工作环境不违规
2、事假坚决不批准,主动权在公司方
3、病假、产假等需要医嘱(最好公司指定医院)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10-19 15:09:58

事假、病假需要有证明材料!孕妇也要听指挥,不然也得以严重违纪开除。
前提有二:1.你罗列的事实成立,公司确实没有制度违规,噪音确实在可控范围等;
2.制度有相关规定。

思念是海 发表于 2011-10-19 15:37:15

学习了筒子们的解答

ycdbkun 发表于 2011-10-19 16:54:08

1、首先,如果该孕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2、其次,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要确保不能违反规定,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要和该员工做好沟通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有权不批事假,当然如果是有医院开具的证明,那就只能给予其病假,否则,出了问题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

yanzi9304 发表于 2011-10-20 10:08:51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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