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meng 发表于 2011-10-20 16:27:20

关于未及时签订合同二倍工资的问题

我2009年2月份到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17日,合同期满后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公司核查劳动合同时发现了没有签,找到本人要求签份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本人当时不想签,经过人事经理的反复劝说,终于签了合同,公司方盖章签订的时间为2011年1月30日,我本人签订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假如我到年底不做辞职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8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吗?求助各位大侠发表意见。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0-20 16:49:21

因为你要主张权利,所以需要你举证。
需要证明这份合同是在2011年10月20日签订的,而不是2011年1月30日签订的。。也就是需要你证明2011年2月18日到2011年10月20日未签订合同。

改头换面 发表于 2011-10-20 16:51:26

有意思!
估计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小。到时你仲裁完了,把结果发我们看一下。{:5_146:}

yhbk999 发表于 2011-10-20 17:00:15

应该不会赔

你这个是签了合同了
虽然签的时间比较晚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10-20 17:18:51

感觉赔付的机会比较小
毕竟合同补签了
没签合同期间要有依据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1-10-20 17:46:49

就算在你离职后没有续签合同,公司赔的可能也比较小,只要公司正常按时足额给你发工资,交社保,实际仲裁时有恶意和无意之分。对于无意的疏忽,为什么不能原谅呢?

jiameng 发表于 2011-10-21 07:56:46

我个人认为劳动合同就是证据啊,10月20日签的就是补签的时间证据啊,恰可以证明中间8个月没有签订啊,如果是及时签订的,时间应该是1月20日嘛,中间没签就是没签,还分无意合恶意之分啊。

chen405486 发表于 2011-10-21 08:18:08

估计没有,你都签了

31号 发表于 2011-10-21 09:32:55

获得8个月双倍工资应该没啥问题,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证据。

jiameng 发表于 2011-10-21 16:50:26

顶起,各位多给点意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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