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楼主的情况来看,十之八九属于违法解雇。这样的话,有可能不只是双倍赔偿的问题,如果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话,麻烦就大了。
建议,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1号 发表于 2011-10-21 14: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必须1、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2、进行培训或调岗;3、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
此员工
1、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
2、遭客户投诉并造成一千元损失
3、已提供两个月的培训,但考核不合格
这样的情况还需要给予补偿金吗?我们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以上的情况的,并且有制度保障。
只给一个月的代通金难道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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