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合法解除掉“很皮”的员工?
各位大侠,是否常遇到一些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用公司的规章制度怎么也找不到解除他的条款,但员工本人在岗位上却怠工,甚至顶撞领导,现在用人部门不想要这个员工了,但做为HR却无法用现有制度解除他,请教高人,怎么才能解决这类问题员工呢,既做到合法,又不支付补偿金的目的。"员工本人在岗位上却怠工,甚至顶撞领导"已经是违返厂纪了,与其沟通警告,再次发生辞退之。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企业可执行的制度,并且通过职代会等,公示,贯彻依法依制度办事。这是很重要的。
所有的理由,都有书面记录,经得起检查。
对员工要有善心,即使员工不适合公司,也有可能适合其他公司。
相信这样对员工,没有后遗症,并且对留住员工有示范作用。 积少成多,将不断的小错收集后以“屡犯”进行解聘。 我认为辞退不太好吧,试着跟员工谈谈, 合同到期 不续签就可以了
要么建议其本人主动离职 关键还是员工手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面要有相关规定,不然不好办。 其实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能面面俱到,制度往往可以精确算计,但人往往不好精确把握。或许你刚规定完这个后,新的情况又会出现,故而从制度方面不我们暂不探讨,从可落地的执行方面入手讨论,感谢大家!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10-27 1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同到期 不续签就可以了
要么建议其本人主动离职
这是个好办法,但合同到期还早。员工本人实在不合适呆在部门,严重影响部门氛围,员工本人很聪明,不主动离职,就赖着,想要公司主动辞退他,领取出经济补偿。 还是健全制度比较保险,当然先要善意引导,先君子后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