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qx820826 发表于 2011-10-27 20:52:39

个人认为:1.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代通金如果是协商的话可以不支付。

sunshinelala 发表于 2011-10-28 12:20:05

sunmeng 发表于 2011-10-27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前一个月通知,通常情况下是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单位提出解聘员工,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支付一个月的 ...

嗯,相比较而言,我比较倾向你的看法{:5_257:}

易行天下 发表于 2011-10-31 19:18:23

可以不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最好的做法是,到了合同截止日期,告知本人办理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1-10-31 19:51:33

代理金不用支付,但经济补偿金要给一个月工资,为了工作交接顺利,建议提前通知。

Dephy.Mo 发表于 2011-10-31 22:04:46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可以不提前通知,但出于有效管理,减少劳动成本,个人建议,应提前30天发给员工终止/续签劳动合同意向征询单,如果员工本人提出不续签,则公司可以不给予经济补赔金,如果员工意向续签,但公司不同意续签的,则需给予经济补赔金。

michelle2000 发表于 2011-11-5 15:06:22

sunshinelala 发表于 2011-10-27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 我刚才仔细阅读了一下《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是这样的

leo201010 发表于 2011-11-29 11:13:54

不论提前通不通知均须给以补偿,只是在是否给代通知金上起作用!

1106823668 发表于 2012-1-9 13:30:27

有两个补偿,一个经济补偿一个待通知金。

1106823668 发表于 2012-1-9 13:31:07

肯定要提前30天给予续签申请,并员工签字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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