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和辞职申请有什么区别?
【案例】我公司的一名员工于2月25日上交了辞职报告,当日,其所在部门、人事部、总经理都签字同意,这名也于26日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但是,公司在3月24日收到劳动仲裁通知,被告知该员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和相关经济补偿金。他的理由是他交的是辞职报告,不是辞职申请,但单位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辞职报告和辞职申请有什么区别? 是双方合意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的区别。 从文种的角度出发,收文者对于前者可以不用批复,后者不管准否都得批复。 1、辞职报告的意思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此时,如果用人单位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有违法解雇的嫌疑,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2、辞职申请的意思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解除合同日期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则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至于具体到本案例,则也要分析劳动者书面报告的措辞,比如说有“希望领导批准”等字样,则仍然属于辞职申请。 LZ怎么也纠结这个问题啊
之前有童鞋问过类似问题
搜一下吧 {:5_257:}学习了,原来都把报告和申请等同了 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报告,一个是申请,二两者有什么区别?搞清楚申请和报告有什么区别不就得了 不用纠结这个吧。。不是说劳动者申请仲裁了就一定是用人单位理亏。
案例中的区别主要在于该员辞职报告中的措辞,我想如果除非该员蓄意行为,否则主动离职的辞职报告不会连主动离职的原因和意向都看不出来吧。 学习了,感谢分享 强!!!谁功力不够,小心点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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