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qi062 发表于 2011-11-5 22:32:42

本帖最后由 wuqi062 于 2011-11-5 22:33 编辑

不可以。
现在大多公司签订劳动三年合同而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1.可以减少HR部门劳动合同管理(签订)的工作量
2.有较长试用期
3.稳定员工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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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gooer 发表于 2011-11-5 23:34:40

为啥签一年啊?11楼说的就是现实

zuodapeng520 发表于 2011-11-6 00:00:17

各位说的不错,这个问题我也在里面讨论过

ever7 发表于 2011-11-10 15:33:30

这些日子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在时间点上总是凑不好!
现在公司一般都是签订三年合同,三个月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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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有关签订员工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