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务协议的问题
大家好!最近碰到一个问题,请求高手支援,故事如下:
最近要录用一名员工,但是此员工有“注册**师”证书,挂靠在一家单位的下面。她和那家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那家单位帮她上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所以,我们单位还能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了吗?我们单位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一定必须上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她原单位上着,肯定是无法上的。
所以,应该是只能签订劳务协议,是吧?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是否需要让其从那家单位拿一个允许其在别的单位工作的证明呢?如果有的话,这个证明应该是什么名称,什么内容?
SOS!
Thanks.
让那家单位出证明,允许其另谋职业;这个是前题,贵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协议. 本帖最后由 bigbig009 于 2011-11-7 11:46 编辑
首先,这个员工是想继续同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还是想怎么的?注册证书不一定要人证一起的。
如果她不想保持,那你们就按正常的程序录用就可以了。
如果她想继续保持,那你们就只能用劳务合同的方式了(如果不是同一省份,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社保和公积金没全国联网,注:有风险,但现实情况可以操作)。
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什么原单位的证明,人家做的是私活,提供的是劳务;如果还搞个证明你还不如把钱直接给对方单位。(没发票的时候就别搞这事,劳务费用是要交税的) 建议,按照兼职来处理,需要得到上家单位认可,最好有个三方协议。 dan0712 发表于 2011-11-7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让那家单位出证明,允许其另谋职业;这个是前题,贵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协议.
多谢指点,人选根据我公司的要求,已经提供了《同意兼职函》。 bigbig009 发表于 2011-11-7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这个员工是想继续同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还是想怎么的?注册证书不一定要人证一起的。
如果她不想保持 ...
这个人选的证书所挂靠的单位是同市的。我们只好和她签订了劳务协议。我们每月按时给她发工资。该上什么税就上什么税。
多谢对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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