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赔偿金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给了二倍的赔偿金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有人说要,有人说不要,你认为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说的很清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楼主问题提得仓促。把前因说清楚才能告诉你答案。。。 31号 发表于 2011-11-7 15: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说的很清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 ...
也就是说,违法对应的是赔偿问题,依法对应的是补偿问题 见劳动合同实施条例!不需要双重支付!支付赔偿就行了! ssund 发表于 2011-11-7 16: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就是说,违法对应的是赔偿问题,依法对应的是补偿问题
是的,违法是只有赔偿问题。 违法才有赔偿问题,合法的解除或终止对应的是经济补偿,两者的适用条件是不一样的。 两者出现的前提条件不同,根本不可能同时出现。两者的联系在于,经济补偿金是赔偿金的计算标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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