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调岗引起的纠纷
公司最近招聘到一个员工,公司作为一个窗口服务行业对于服务态度方面要求比较严格,新进公司员工A在来到公司工作后试用期期间,对顾客的态度比较强势,找错东西就对顾客说,不就是少给你了吗,补给你不就完了,和我喊什么啊?并且不服从上级管理,在对其批评教育时,该员工的回答是:“谁没个错?别人就没有错的时候吗,你凭什么只针对我”等等。并且和该部门经理发生口角。公司领导决定给该员工做换岗处理,已经谈妥的事情但是又变成了要求离职,并且情绪激动,和每个人说话态度都很强势,最终公司领导决定半个月的工资按照正月工资算(为的就是不想和她继续纠缠此事)
但是我总觉得这个事不能算完,工资和离职上签订的日期按照一个整月算的,而没有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算,并且此人的态度性格基本属于不服从管理甚至更过火,并且对他人态度强势可以说是属于比较“混”的那种类型,想了解下前辈怎样处理这样的问题。
在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是有权利辞退员工的吧,为什么还要支付补偿金呢。对于某些员工公司不能太仁慈,否则只会让“混”员工变本加厉。 这个人应该自尊心特别强,而且对于“服务意识”没有从心里真正的认同,自我中心比较重,也比较固执。仅仅是为一份工作而工作。好好沟通下,一般情况下对于服务意识比较差的人,不适合做窗口。建议X掉 哎- -X掉了。第一次遇到这样脾气的人,从情绪上各个方面都觉得自己处理的不够完善 试用期期间证明不合格,而且有实际事例证明,直接可以让她离职的,不用给补偿 像这样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直接解雇,给发工资已经很仁慈,还要再闹就是不讲理了,像这样的员工最好杀一近百 现在很多90后的女孩子都这样,要慢慢引导。 国营单位吧,这么仁慈!
好像也只有辞退了 是啊,从我的角度来讲自然就是让她自动离职或者辞退,但是公司领导做了决定我也没办法,只能执行,有种被架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