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angma
发表于 2011-11-19 08:03:11
如果是自己比较满意的工作,难道就因为这个放弃?
ycdbkun
发表于 2011-11-19 08:09:43
可以签,但如果确实是履行了三个月试用期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beeyao
发表于 2011-11-19 10:47:00
的确有点为难,因为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如果求职者很想进这家公司的话,一般都是会签的。谁也不能保证能不能做满2年呢。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1-19 12:13:24
haha,当然不是,当然是履行完他所谓的3个月试用期之后才告~~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1-19 12:15:13
与世無争 发表于 2011-11-19 0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回答和你的头像一样 哈哈
吓?那是怎么样啊??都是那么2???
31号
发表于 2011-11-19 12:54:51
当然应该签,这是单位的无知,就如同不签定劳动合同一样。秋后如不满意,再算账。
周末girl
发表于 2011-11-23 11:16:13
从劳动合同就可以看出这个公司很多东西肯定都是没有按劳动法来走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这样做,其它的东西谁敢肯定就一定是合法的呢,不签是正确的做法。
和萨
发表于 2011-11-23 11:25:13
其实这个话题分两部门来回答,第一应聘的职位是否与人力资源有关,有关就是说出拒绝签订的理由和对公司不利的地方。第二,如果是是非人力资源相关职位,只是一名技术人员,就回答不同意就可以啦。让他们自己去抉择,好的公司不会采用违法的方式来降低试用期的成本。呵呵
兜兜妃
发表于 2011-11-23 14:51:56
依情况而定是企业的人力工作不够专业还是其他原因
如果是第一种,专业的求职者推动了企业人力资源的完善
liwang1
发表于 2011-11-23 15:09:53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1-19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aha,当然不是,当然是履行完他所谓的3个月试用期之后才告~~
履行完3个月试用期之后,有补偿金吗?假如试用期800,转正1000,这样你去告的话,就能得到200元补偿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