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688355 发表于 2011-11-22 17:10:58

大家如何看待女员工怀孕后长期请病假问题

我公司一个女员工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就提出因妊娠反应强烈需要请病假,这一请就是3个多月了,每个月都按时上交病假条及病例诊断证明,病假内容都是相同的,按照劳动法怀孕期间的女员工,公司是不可以辞退的,该员工确实钻了法律的空子,却给公司正常营运造成了影响。遇到这样的员工我们应该如何更好的处理?

lady329 发表于 2011-11-22 17:16:11

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困惑呢?是要发她工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她只有90天的产假,而且要有医院的预产期证明,按照各个公司不同,这个产假只能提前15天请。其他时候请假都按事假处理,而公司有规定一年内的事假天数或者超出办法,再按照那个执行就可以了。

愤怒的小火车 发表于 2011-11-22 17:16:11

这也没办法,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只能忍着

wuhaoyu2007 发表于 2011-11-22 17:39:46

不过有些员工怀孕反应确实挺厉害的,从人道上也不能强迫员工上班的。
对于那些不自觉的员工就不好说了

大尾巴的鱼 发表于 2011-11-22 18:04:20

中国政府要做的事是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不要太多的政策干预,同时尽量为企业创造好的生存环境,减少赋税,这多年来,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压力都转嫁到企业主的头上,保障员工的权利是可以的,但是本质上,企业需要通过市场经济竞争来达到员工福利待遇的改善,而不是靠政府强制执行,有能力的你不强制它也执行,没能力的你再强制执行也没用。

大尾巴的鱼 发表于 2011-11-22 18:09:28

我很担心现在的适婚适育的女孩子越来越找不到工作了~

133688355 发表于 2011-11-22 21:32:20

哎 困惑就是领导对此非常的不满意,这个人就是不想继续用了,想走非常手段。但是我发现即便是试用期只要女职工怀孕了,也不可以随便辞退的,现在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总这样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实在不小,咱是不是也没有特效的解决办法啊。。。{:5_204:}

lady329 发表于 2011-11-23 09:38:20

但是作为女性来说,我觉得不能把这个作为一个拒绝的理由,看她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

Chiffon 发表于 2011-11-23 09:53:13

法律上这个情况是不可以辞退的这就不用说了。但是这种情况可以采取非常手段就看企业与员工间是什么关系了。如果不行那就只能忍着秋后算账了,不过到那时员工可能会自己提出辞职,因为十月怀胎的时间段“让人充满太多的想象空间了”。{:5_204:}

乐鱼04 发表于 2011-11-23 10:13:01

只要她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公司“三期”期间是没什么太好的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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