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有必要那么复杂吗?
员工合同即将到期,作为公司的人事部门有义务提醒员工合同即将到期,并发放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表,还有就是针对部门的合同续签意见审批表,从部门经理到分管领导再到总经理层层审批,最终确定合同续签期限。个人感觉程序有点冗长,有的是付诸形式了,一般领导都会同意续签。大家来谈谈,你们是如何续签合同的? 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行事就行了!{:5_252:} 本帖最后由 锡城风 于 2011-11-28 10:15 编辑我们单位的做法:
提前1个半月左右会向个人发出《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征询员工是否同意续签。员工表明续签意向后,将这份《意向书》转入审批程序,包括直属领导就员工表现评分,并由各层领导审批续签,直至总经理。双方同意续签后,合同到期一个月前跟员工续签合同。不同意续签,也提前一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续签征询与审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这是在征询劳资双方续签意向的,表明续签动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是遵循劳动合同法精神操作的,旨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还是很必要的 楼上说的很对,我们公司也和它差不多, 说白了,这是一个举证,证明公司提醒员工了,双方都知晓,经过协商的 应当对人员进行分类。并不需要所有的人续签合同都去找总经理审批(除非你公司很小)。一般的员工合同到期是否需要续签,直接主管、部门经理和人事决定就足够了 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不但能规避风险,避免花不该花的钱;还可能给公司省下一笔本该花的钱呢~~
{:5_247:} 非常的必要,我们公司提前45天向续签同事的管理层发出申请,获批后才发通知给员工;到后面才进行续签。 赞同板凳!非常的给力! 我所在公司主要是提醒员工合同将在一月后到期要签定合同的。除非是个别领导不满意的人员才会提醒领导问问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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