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永远向前
发表于 2011-12-1 17:15:30
{:5_248:}无所谓了,虽然我正有生育下一代的打算,但是工作拉下太多回来一样要补起来。更累!
紫霞1230
发表于 2011-12-1 17:27:25
不错,支持,很给力啊
linnyzl
发表于 2011-12-2 09:26:51
作为女性,实在高兴不起来。
1.实际享受的天数没多几天,晚育反而减少。
2.用人单位会更排斥女性员工。
3.已婚未育女员工就业情况更糟糕。
lichen1002
发表于 2011-12-2 13:35:15
关键看能执行到实处不?
蟹蓝
发表于 2011-12-2 13:35:55
看最后落到实处是什么,就是什么了
sarahhuang612
发表于 2011-12-2 13:54:21
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未生育女性的就业造成影响,企业会更倾向用已婚已育的女性。对于女性来说半忧半喜。
某一个80后
发表于 2011-12-2 15:31:02
没有太多的意义,关键在执行
某一个80后
发表于 2011-12-2 15:31:19
没有太多的意义,关键在执行
尼科
发表于 2011-12-2 16:46:07
还是看公司的执行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2-2 16:46:41
觉得没什么意义,制度再完美,关键还是要看执行~~
站在不用的角度,不同的层面看问题,有不同的结果和意见~~
“劳”、“资”...如果对立,怎么弄,结果都一样......
“对立,只会使劳资关系打上死结;困难,正好考验大家的默契;齐心,就会越强越强,互惠互利,打开商机...劳资一心,迈向双赢。” --- 香港劳工处的老公益广告...短短几句话,现在谁能做到?老板想着怎么榨员工,员工想着怎么坑老板......
现在弄这个,也许,只会激发更大的对立和矛盾......